樂器組別 (獨奏):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年級組別
PN組
K1組
K2組
K3組
初小組 (小一至小二)
中小組 (小三至小四)
高小組 (小五至小六)
初中組 (中一至中三)
高中組 (中四至中六)
獎項及結果公佈
比賽設總冠軍,亞軍,季軍及殿軍。
每個組別均設冠軍,亞軍,季軍及殿軍(各一名)、並設金獎、銀獎及銅獎。
各得獎者將獲個別電郵通知。
得獎短片有機會在本網頁及公眾平台展示。
報名及呈交作品方法
1. 填妥報名表格: https://forms.gle/fxu5evGLz3zsz29v8 (2024年6月20日前)
2. 於截止日期前把作品上傳至 https://forms.gle/32NTYPu7fAL1U3SB7
(2024年6月20日前)
3. 結果公布日期: 7月頭
時間限制:
參賽作品長度為 5 分鐘內。
影片內容要求
影片必須清楚攝錄參賽者容貌。
影片必須拍攝參賽者的演奏過程。
參賽者必須穿著整齊衣服拍攝,不得戴口罩拍攝。
內容不得經過剪接、相貌調整、特效處理。
盡量保持攝影裝置固定,避免震動搖晃或移動。
建議於光線充足背景場地拍攝。
在場協助錄影之導師、家長或任何人員請避免發出任何聲響,否則可能影響評分。
使用拍子機或儀器協助數拍子可能會影響評分。
影片必須是現場收音,不可配音。
影片總長度不應超過5分鐘
若參賽者演出未達水平或準備不足,評判有權不作評審;
如參賽者因任何原因未能完成曲目,將被取消資格;
如參賽者之演出超逾規定之時間上限,成績將受影響。
評分
彈奏技巧
演出風格及情感表達
節奏及旋律
獎項
總冠軍,亞軍,季軍及殿軍(各一名): 頒給最高分數的四位參賽者,可申請獎狀一張, 及獎盃乙個。
冠軍,亞軍,季軍及殿軍: 頒給該組別最高分數的參賽者,可申請獎狀一張, , 及獎盃乙個。
金獎(85分或以上): 頒給獲優異表現的參賽者,可申請獎狀一張, 及獎盃乙個。
銀獎(80分或以上):頒給獲優異表現的參賽者,可申請獎狀一張, 及獎盃乙個。
銅獎(75分或以上):頒給獲優異表現的參賽者,可申請獎狀一張, 及獎盃乙個。
參與獎: 所有參加者均可申請電子參與證書乙張
傑出音樂機構大獎(香港區)(金獎):如邀請十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的機構, 可獲得獎狀乙張(導師需自行提交獎項申請表格)
傑出音樂機構大獎(香港區)(銀獎):如邀請五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的機構, 可獲得獎狀乙張(導師需自行提交獎項申請表格)
優秀弦樂導師大獎(香港區)(金獎) : 如邀請十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的導師, 可申請獎盃乙個及獎狀乙張(導師需自行提交獎項申請表格)
優秀弦樂導師大獎(香港區)(銀獎):如邀請五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的導師, 可申請獎盃乙個及獎狀乙張(導師需自行提交獎項申請表格)
香港傑出弦樂導師大獎: 頒給各組賽事學生獲冠軍,亞軍,季軍及殿軍的導師, 可申請獎盃乙個及獎狀乙張(導師需自行提交獎項申請表格)
得獎者可申請印有參賽者名字的電子獎狀,需繳付行政費$150。
得獎者可申請印有參賽者名字的電子獎狀及實體獎狀,需繳付行政費$220。
得獎者可申請印參賽者名字的獎狀及獎盃,需繳付行政費$300。
申請者亦需自行繳付順豐到付運費。
參賽者報名時必須填寫導師/機構/學校/教育中心名字;賽果公佈後將不能補上導師/機構/學校/教育中心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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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款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恰當之內容。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宣傳商業或政治元素。
本人一經報名參加是次比賽,即表示同意並授權本會保留及使用參賽者之照片及錄像作教育及宣傳用途,而無需徵求本人同意及支付任何費用,包括本會的所有出版及相關刊物、網站及社交網站,及本會在各平台刊登及公佈得獎者的姓名及有關資料。
本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確,倘若發現參賽者之報名資格與真實年齡不相符,本會有權取消該參賽者的參賽資格
本主保留對比賽總規、章程及結果的最終決定權。若有任何有關本活動的爭議發生,本會的裁定為最終的裁決,任何人士均不得異議。詳細的比賽章程及細則可瀏覽本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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